| 瑶海区司法局起于1982年成立的东市区司法科。1984年,东市区司法科改设东市区司法局。其主要任务是开展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的法律服务,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及普法宣传工作。 2002年3月6日,东市区司法局更名为瑶海区司法局。至2005年,该局计下辖12个司法所。其中有10个街道司法所,1个乡和1个镇司法所,拥有司法行政干警28名。 该局先后有6个年度获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合肥市、区先进集体称号。 该局长期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乘势而上,坚持一手抓重点工作的突破创新,一手抓行政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以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姿态、和谐的工作氛围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瑶海发挥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作用。 (一)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维护一方社会的稳定与祥和 (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四)大力加强机关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公证工作: 1992年4月,成立合肥市东市区公证处,为合肥市首家市辖区公证处。 2003年12月,瑶海区公证处由原来的行政体制改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独立法人,独立行使国家证明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截至2005年,该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200件。因公证体制改革,该处于 2006年8月撤销。 瑶海区公证处历年公证情况统计表 年度 类属 办证件数 民事 经济 1992 30 5 35 1993 78 46 124 1994 52 78 130 1995 27 33 60 1996 63 24 87 1997 95 25 120 1998 99 68 167 1999 148 144 292 2000 148 106 254 2001 173 292 465 2002 199 1687 1886 2003 341 2813 3154 2004 604 3015 3619 2005 987 4511 5498
律师工作: 1986年12月,成立合肥市东市区律师事务所。该所是安徽省市辖区第一家律师事务所。1994年,该所更名为合肥市工贸律师事务所。1995年该所成立合钢分所。1998年,合肥市工贸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相继更名为合肥东城律师事务所、合肥中泰律师事务所。2000年5月,合肥中泰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授予“安徽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1年,合肥东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隶属合肥市司法局;合肥中泰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安徽怀仁律师事务所,隶属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
安徽怀仁律师事务所历年业务统计表(单位:件) 年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担任单位法律顾问数 18 18 18 18 18 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 16 14 5 12 15 民事案件代理 73 74 52 75 86 行政案件诉讼代理 3 1 2 1 1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15 29 20 120 128 解答法律咨询 127 136 123 107 310 代写法律文书 60 78 70 42 102
人民调解: 该局司法部门介入人民调解工作始于1982年成立区司法科。1984年,东市区司法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先后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8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562人。1992年,区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一是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委员会规章制度;二是举办调解培训班,先后培训各级调解人员1666人。全区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先后累计调解各类纠纷721件,防止矛盾激化3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是年,该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到152个,各类调解人员发展到947人,全区形成调解委员会、居民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三级调解网络。同年11月,该区还在合肥市率先完成9个街道联调片的建立。1997年,合肥市东市区七里站街道联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委会”。至1998年,该区联调组织调处各类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纠纷46件,防止群众上访事件11件。2000年7月,该区成立调解中心领导小组,并于7月25日在9个街道全部成立司法调解中心。2002年,撤销街道、乡镇成立的司法调解中心,统一成立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至此,该区共设人民调解委员会121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850人。同年10月,该区三里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05年4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授牌仪式在瑶海区举行,该区三里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至当年上半年,该区各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35件,调解成功1203件,成功率97.4%。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425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防止和避免“民转刑”案件12件,防止和避免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7件9人,有效地维护了瑶海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形象。
法制宣传: 1985年,该区司法局启动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990年,区普法办对全区各街道和区直各单位“一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补查补缺。是年,该区“一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1991年,该区司法局启动“二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992年,该局组织全区干部群众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等,同时开展了专业法学习、辅导、考试等。 1993年,在全区范围开展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区普法办组织宪法修正案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约2000份。同年开展“四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并于当年底按级别组织普法对象进行“四法一条例”考试。1994年,该局又在全区组织对《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统计法》、《残疾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并对“二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的内容进行补差补缺。并在1995年8月完成对全区“二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996年该局启动“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逐年安排落实规划确的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1.于1997年举办全区“三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2.于1998年,组织全区干部重点学习《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行政诉讼法》、《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并狠抓了基层、行业、区域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推进依法治区; 3.于1999年,帮助、协调全区中小学完成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 4.于2000年,组织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街道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并完成对全区各单位“三五”普法补差补缺工作任务等。是年,该区“三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合肥市“三五”普法检查验收。 2001年,该局启动“四五”普法工作。为落实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四五”普法工作启伊始,该区区委、区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并召开全区“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 2002年,该区司法局向全区党政干部发放《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公民法律知识读本》5000多册。并举办3期有500多人次参加的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 2003年,该区司法局将普法宣传教育引向社区,在全区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在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另在辖区农村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全区“村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同时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对全区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进行普法培训。 2004年,该区司法局在组织全区干部、群众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农民负担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和农村基层“民主示范村”活动。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进行补差补缺。 2005年,该区“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和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通过合肥市检查验收,并获得很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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